当事人操作指引

账号注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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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案

您可以到仲裁院现场申请立案或远程申请立案。

无论现场立案或远程立案,均需通过本平台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,具体操作参见: 网上立案指引

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,我们将会向您发出《关于仲裁申请的通知》及《交费通知单》,请按交费通知单要求支付预收的仲裁费。

参加仲裁

立案成功前,只有负责草拟的申请人或代理人能看到案件,申请人方的其他人员暂时看不到案件。

立案成功后,办案秘书向双方当事人发出《仲裁通知》。收到仲裁通知后,其他当事人及代理人可加入仲裁流程,参见: 参加仲裁操作指引

电子送达及电子文件提交

仲裁规则》第六条第(二)款规定了电子送达方式。 电子送达时,会向您绑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、向您绑定的邮箱发送电子邮件,请您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后及时点开链接查看, 系统发出短信或邮件的时间视为送达时间。参见:电子送达指引

《仲裁规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电子方式提交材料。 电子文件提交时,请您先在系统上传准备提交的各种电子文件(如仲裁申请、身份证明、证据材料等),准备齐后统一提交。 参见:电子文件提交操作指引

网络视频庭审

参见:网上开庭操作指引

退费申请和开票申请

已结案或已撤案登记的案件,当事人通过账号在网站上自助申请退费。

已结案的案件,当事人通过账号在网站上自助申请开票。

其他

如您忘记了账号或密码,可使用 找回账号/密码 功能。 如您注册账号时发现您的证件已被占用且无法找回,可发送邮件至 dev@szac.org 请求帮助。